申請程序: - 報名
- 中文筆試 / 英文面試
( 面試前請先繳交報名費 NT$600及申請費 NT$5,000 )
面試不合者當天退還申請費 NT$,5000
- 線上領取申請文件
- 繳交申請文件
- 寄出申請文件
- 國外雇主篩選申請者
- 確認雇主與工作 / 繳交行政作業規費及執行費
(NT$26,000或NT$31,000)+NT$1,300
- 申請 DS2019
- 預訂機位
- 寄發 DS2019
- 收到 DS2019 辦理簽證
- 行前講習
- 出國
- 會見地區代表或雇主
- 開始工讀
出發時間:
約自六月一日起,出發時間及回國時間可依個人計劃訂定,最長工作不得超過 4 個月,但美國在台協會在 96 年有片面的規定,要求學生的工作截止日不得超過9月30日,請特別注意!如爾後此項規定有所修正時,則依最後修正者為準。除非另有規定,原則上,在 DS2019 簽證表格上所載明之工作時間結束後,學生尚擁有一個月的簽證特許期,可在美國合法觀光旅遊。 |